只要經由版主判定已達上述標準,相關人員將依情節輕重祭出「限期/永久禁權」處份
13. 嚴禁發表任何人身攻擊,侮辱他人或引起國際紛爭的內容。
想要臉的人 發表於 2020-9-4 09:59 PM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區版有辦法惹出這麼多風波 前一次是放縱下屬帶頭違規,這次更扯,直接包庇下屬羞辱人
miracles 發表於 2020-9-5 12:44 AM 我只說兩點 第一會刪你的貼 是因為l6回覆你那個貼 我認為你們已有筆戰疑慮 所以做了這樣得處置 至於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