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D:huangwenhsiang
事由:多次惡意人身攻擊,經版主警告,仍屢勸不改!
處"永久禁訪"!<div></div>
ID:yunking ,paul1020_eyny
事由:多次惡意挑釁筆戰,涉人身攻擊,經版主多次警告仍屢戒不改(累犯)!
處"永久禁訪"!
ID:ladisa123
事由:於電腦硬體討論區,利用點評惡意挑釁筆戰.
處"電腦硬體討論區"單版禁言30天,再犯將處"永久禁訪"!
本帖最後由 tsaichan 於 2016-6-30 02:31 AM 編輯
這裡不是"討論帖",請參閱本帖首頁的規定!
如認為處份不公,歡迎申訴!
如認為有人違規,請至該版區的"檢舉區"提出檢舉!
所以與本帖無關的內容一律刪除!特此告知!
by tsaic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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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:27903288
事由:惡意威脅版務人員,申請"永久禁訪"處份,申請期間"電腦資訊區"全區禁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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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:lmmt
事由:於電腦硬體討論區,利用點評惡意挑釁,並多次人身攻擊,
處"永久禁訪"!
ID:香港朋友
http://www98765.eyny.com/thread-11315415-1-GU7Y04C7.html
香港朋友對我的批評都是在手機討論區,因為很早以前就發現此人不可溝通所以一直保持距離,但是不知為何他就是要找我,像這次S8和I7的大對決系列,這些都是大眾可評斷事情,我新聞來源有蘋果.自由.三立.新浪等並不是隨便找來,手機討論區的手機討論違規檢舉區滿滿都是他和反駁他的人的信,到目前為止他的檢舉信也只有一封的照片(我的錯)違規成立.....
講這些事是想讓版主知道,他的這封信不具公信力,他對我也是挑釁我很久,我是對他忍耐很久.希望版主主持公道....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
本帖最後由 tsaichan 於 2017-4-24 04:14 AM 編輯
ID:香港朋友
事由:於"電腦新資訊區"對版友"人身攻擊",但情節輕微,屬初犯者,單版區禁言7天!
於2017.4.16.~2017.4.22-2400時內"電腦新資訊區"禁言!
逾時如發言功能仍未回復,請於此帖申覆!
已於0423解禁
本帖最後由 香港朋友 於 2017-4-16 10:10 PM 編輯
tsaichan 發表於 2017-4-16 02:05 A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ID:香港朋友
事由:於"電腦新資訊區"對版友"人身攻擊",但情節輕微,屬初犯者,單版區禁言7天!
那我就有疑問了
他的標題是"終結網路謠言 Google事實查核功能全球上線"
我能提供明確證據證明他造假
何來人身攻擊?
廣義的人身攻擊(personal attack; name-calling)指在溝通對話時,攻擊、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;如人格、動機、態度、地位、階級或處境等,進一步以此作為論證之基礎,而作出與"前提不相關"的結論,則是訴諸人身的謬誤。
我已經貼上他造假的實證(link),你可以查閱
http://www29.eyny.com/forum.php? ... page=1#pid301130338
如果有證有據的指正都是屬人身體攻擊?那請問法官如何去判案?判案就是人身攻擊?
不如先釐清他這post有沒有造假?如果沒有造假,就是我誣蔑他,永久ban我也沒有所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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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:新聞來源有蘋果.自由.三立.新浪等並不是隨便找來?
所以呢?
我想問一問,轉載的人有沒有責任先看清楚內容跟事實符合與否?
對應他那標題"終結網路謠言 Google事實查核功能全球上線"
真的很諷刺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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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再提供一個他明顯造假的post
http://www03.eyny.com/thread-9826069-1-3D41XTMV.html
我揭穿他之後
http://www04.eyny.com/thread-9829977-1-1.html
他竟敢說:這是業餘玩家所做的.但是有人把這是蘋果所做.無言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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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朋友 發表於 2017-4-16 09:47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那我就有疑問了
他的標題是"終結網路謠言 Google事實查核功能全球上線"
第一,你與該位版友在其他版區的言論,概與本篇及本版區無關,故不予討論!
第二,該位版友轉貼的網路訊息,經查證並未有竄改的情事!
第三,你可以不同意該轉帖文章的內容,也可以批評轉貼文章內容,但就是不可針對版友,
你批評版友個人就是"人身攻擊"!這是我所管理的版區,所以"人身攻擊"的定義已在
本帖一樓闡釋得很清楚,如果你不認同,請切勿在本區做任何發.回帖,以免受罰!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分區版版主:
抱歉我知錯了,因為我一時貪圖積分,為了要有更多權限,所以才複製別人的留言,來賺積分,所以我很抱歉,
我已經將所有留言都改過了,重新留言,之前我留的都是我有興趣或是專長的部分,所以我有更改過流言,想請大大可以原諒我,
是否可以請大大把對我的懲罰收回
ID:123楓
謝謝!
http://www.eyny.com/thread-11959138-1-2LFNW6OU.html
7樓
iD : timesupdone
伊莉總版規
13. 嚴禁發表任何人身攻擊,侮辱他人或引起國際紛爭的內容。
頭香iD : taiwanboy93
伊莉總版規
08. 嚴禁濫發無意義,過份簡短的回覆和惡意灌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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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tsaichan 於 2019-4-30 12:36 AM 編輯
ID:fsze88
事由:於"電腦資訊區"多版灌水發帖,屢犯不改!
處於2019.4.30.~2019.5.30-2400時內"電腦資訊區"全區禁言!
逾時如發言功能仍未回復,請於此帖申覆!
版主!我一個新手,甚麼都不會,對相同類型的內容發布相同的感謝回覆內容,我都的確有收藏每一貼分享,一個一個爬文回帖,好不容易積攢了12點,您評我三個"複製回帖",直接把我打入地獄,我的確是複製了自己打的回覆內容,但我不是複製別人的,而且我也沒注意到不能複製自己的回覆內容,抱歉!我真的是新手,不會用貼圖,只好用文字敘述,也不曉得被扣積分是否能夠申訴。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
陳美玥 發表於 2021-6-2 06:09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版主!我一個新手,甚麼都不會,對相同類型的內容發布相同的感謝回覆內容,我都的確有收藏每一貼分享,一個 ...
您好!建議您在論壇任何一個版區要發.回帖之前,一定要詳閱置頂區的"版規",
否則很容易因誤觸"版規"而被扣分!
"複製回帖"不僅僅是不能複製別人的內容,複製自己之前的回帖當然也是不可以的!
但我們管理版面不是以扣分為目的,主要是希望能維持版面秩序,
所以,既然您已了解版區的規定,也達到了我們的目的,
我將撤銷後面二篇的扣分,但仍需保留第一篇的扣分以維公平!
謝謝您的配合!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